我是在编教师 想辞职怎么办

如题所述

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其辞职条件、辞职程序和辞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劳动法》及调整劳动关系的行政法规程序如下:

1.辞职人员首先应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辞职的理由和去向;

2.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收到辞职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

3.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经审核批准后,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交《辞职申请表》和人事档案。

4.中小学教师辞职,审批权限按调出教育系统的审批规定办理。

5.国家统一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一般不得辞职。

6.辞职人员提出辞职申请超过3个月,所在单位仍不给办理辞职手续的,辞职人员可直接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辞职申请。

7.行政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流动,可参照以上内容。

二、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

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从收到辞职申请起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证明书,并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移交、接转手续,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扩展资料: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 辞职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人才的分布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二)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

(三)鼓励和支持人才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及其他国家最需要的地区、行业和部门工作。

第四条 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收到辞职申请起,除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应在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并发给辞职证明书。

第六条 与所在单位订有聘用合同的人员,其辞职按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按本规定的第五条或第七条办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