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五十八条 胸部损伤引起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第八十七条 损伤引起创伤性休克、失血性休克或者感染性休克。可以构成重伤。
二、你说的情况,胸部锐器损伤致肺破裂,在伤情鉴定的时候,法医不是根据医院下病危通知书评定的,是根据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有没有发生呼吸困难和失血性休克评定的,如果在抢救过程中,病历上没有明显的呼吸困难和失血性休克指征,只是单纯的肺部刀伤和血胸,就不能评定为重伤,只能是轻伤,如果有以上所述的指征,可以评定为重伤的。
三、肺部损伤,伤情鉴定,医院的病历记载非常重要。我们曾经出具过像你说的情况的伤情鉴定,结论是轻伤的,很多的,就是因为病历是没有显示呼吸困难和失血性休克指征,只能评定为轻伤。
四、你说的派出所没有去检验伤情,办案人员是要通过委托法医对病人检验伤情的,在这些涉嫌伤害案件中,一般都是公安机关受理后,委托技术鉴定部门对伤者做出伤情鉴定,公安技术鉴定部门接到委托后,会对病人进行伤情检验,然后根据伤情的稳定与否,在适当时候出具伤情鉴定,病人伤情不稳定,法医不能出具鉴定的。也有的是法医检验以后,虽然当时不能出具鉴定,通过了解病人的一切情况如病历等,办案人员需要时把伤情的大概情况告知办案人员,等鉴定结果出具以后送达办案人员。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