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运车辆事故后垫付受伤乘客医药费的问题

朋友承包的公交客车发生一起事故,原因是为躲避一辆违规并线的出租车紧急刹车造成公交车内的一位乘客摔伤,初步判断两车相撞的主要或全部责任在出租车一方,公交和出租都有保险,公交车还有车内服务险,请问:
1.朋友的公交车是否有义务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
2.伤者的医疗费最后应怎样赔付?
3.在公交无撞车责任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车内服务险?

第1个回答  2008-10-02
1、有义务。
2、车内人员受伤由肇事一方赔偿医药费。
3、有责才有赔,如出租负全责,则由出租车所在保险公司赔偿一切损失,公交一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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