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规赋予公民的国防义务主要有以下六大方面:
(一)履行兵役的义务;
(二)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三)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四)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
(五)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六)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接受国家军事订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交通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为现役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公民和组织应当保护国防设施,不得破坏、危害国防设施。
公民和组织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国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扩展资料:
根据《国防动员法》规定:
1、公民和组织在和平时期应当依法完成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应当完成规定的国防动员任务。
2、对承担贯彻国防要求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的企业事业单位,承担战略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承担军品转产、扩大生产任务的单位的国防动员义务以及享有的补贴、补偿和政策优惠。
3、规定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防动员实施的需要,可以动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公民和组织担负支援保障军队作战、承担预防与救助战争灾害等国防勤务。对担负国防勤务的人员,在执行勤务期间的工资、补贴和伤亡抚恤等待遇。
4、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并对征用的程序和补偿的原则以及免予征用的资源。
5、规定对在国家动员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给予奖励;对拒不履行国防动员职责和义务的公民和组织予以惩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
国防法规赋予公民的国防义务主要有以下六大方面:
(一)履行兵役的义务;
(二)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义务;
(三)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四)保守国家军事机密的义务;
(五)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六)支持和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接受国家军事订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
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行使下列职权:
(一)编制国防建设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制定国防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
(三)领导和管理国防科研生产;
(四)管理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五)领导和管理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和人民武装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等方面的有关工作;
(六)领导和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安置工作;
(七)领导国防教育工作;
(八)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领导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的建设和征兵、预备役工作以及边防、海防、空防的管理工作;
(九)法律规定的与国防建设事业有关的其他职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公民和组织应承担国防义务如下:
兵役义务;
支援军队改革和建设;
支持民兵预备役建设;
支前参战的义务;
维护军事设施的义务;
实行军民联防的义务;
保守国家局势秘密的义务;
维护国家尊严义务;
国防义务,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或组织在国防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这种必须履行的责任,既可表现为按照法律要求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表现为按法律要求不作出一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