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七第二款的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第四十七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依法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