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上班我请假领导不批算我旷工 合法吗

如题所述

如果是事假,领导有权决定是否批准,未经批准不出勤是旷工。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解释问题的复函》
劳力字(1990)1号
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来函,请求对《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中“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语作出解释。经国务院法制局同意,现统一答复如下: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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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03
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之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要承担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你在上班时间不请假若违反了单位制订公布了的规章制度,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正常上班时间不上班给你打旷工是合理合法的事情况,你应当向单位说明原因。并要求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明示规章制度,所谓说不知者不为过,法律对未经民主程序确定和公示的规章制度是不支持的,也就是没有经过民主程序与公示的规章无效,并不具备对员工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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