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因为冒充主管签字向公司申请年假,公司今天通知我,说我违反了员工手册的“冒充领导签字,可无条

你好,我因为冒充主管签字向公司申请年假,公司今天通知我,说我违反了员工手册的“冒充领导签字,可无条件辞退员工并无经济赔偿”这一条,说要立刻辞退我,请问这合法吗?另外说明,我签了员工手册的,并且员工手册也按照正常的程序公示过的。请问我在这种情况下能争取到什么权益吗?

公司的规定合法,您没有办法主张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者有以下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的辞退才可以不用支付赔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上述六条中任意一条的,你辞退他可以不用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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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03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解雇,没补偿金,合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18-05-03
那就啥也争取不到了呗
公示过你又签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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