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如题所述

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经营过程中向民间非营利组织捐赠物资时,一般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当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时,会计人员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1、企业购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捐赠时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接受捐赠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限定性收入(有限定用途)
营业外收入——非限定性收入(无限定用途)
4、如果限定性捐赠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营业外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期末
借:营业外收入——限定性收入
贷:限定性净资产
借:营业外收入——非限定性收入
贷:非限定性净资产
营业外支出是什么?
营业外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以外的各项非营业性支出。如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营业外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增加在借方,减少在贷方。期末,应将该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
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营业外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因此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盘盈利得(仅限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盘盈)、捐赠利得、罚款收入、债务重组利得和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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