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打卡,但是实际上班了,公司按旷工计算,这样是否合法?请懂劳动法的各位朋友以及律师朋友们指点!

我们公司规定一天打四次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一个月有两次忘记打卡可以签卡的机会。我5月份签卡了2次,5.30号第三次忘打卡,下午上班忘记打卡,但打了下午下班卡,公司按旷工半天处理。我只是忘记打卡,但实际是一直在公司上班的。公司按照旷工处理是否合理、合法?
我对公司对我的处理非常不满,觉得不合理。一切不是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么,虽然我未打卡,但是我实际是在公司上班的,凭什么算我旷工半天?!
我有找公司申诉,公司法务给我的解释如下:

关于你的此条投诉法务部答复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以及其体现的法理精神,公司在日常管理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拥有相应的管理权制定权;
2、针对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公司按照法定的程序制定,并通过公示在公司内部实行,属法律允许范围内合理公司自治范畴,符合法律要求;
针对考勤制度 6.4 规定 每位员工每月签卡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者,按照旷工半天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可将相关情况报备至考勤管理人员,考勤负责人员予以相应调整。
公司在漏打卡上,给予两次签卡机会和特殊情况说明,在此基础上若无原因未打卡则记为旷工,合符于法也合符于理。
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一个企业均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有自己的管理规则,还望按公司规章制度行事。
各位,请回答我主要的疑问,公司算我旷工这是不是合法?
请仔细看我们公司法务给我的回复内容。

公司法务列举条款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将相关情况报备至考勤管理人员,考勤负责人员予以相应调整"。明明已经知道你在对应时间内实在为公司工作而拒绝调整,同样是法务人员在曲解法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应当要求他们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还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你当日虽然忘打卡,但是仍然提供了事实劳动,你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企业也有义务支付这一天的工资,否则就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章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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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06
打卡只是证明你开始上班和开始下班,如果你有其他证据证明你当时在上班或下班代替了打卡完全可以。
打卡是公司规定,他是为了控制劳动着制订的手段,但打卡不是最终目的,上班才是公司制订打卡的最终目的。但是否承认你的证明还是公司说了算,原因嘛,公司的制度不是画。追问

那公司非要算我旷工,这合法吗?我如果去劳动局投诉,我胜诉的几率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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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这个应该有你当时的对应期间工作量为证, 公司安装监控的以及其工作记录\内部完成审核的工作内容都是证据,本身也是考勤的补充方式,考勤最大的功能也仅仅是在形式上记录"进入"和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并不能证实"进入公司"就等于实在工作,你的情况恰好属于公司法务列举条款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将相关情况报备至考勤管理人员,考勤负责人员予以相应调整"。明明已经知道你在对应时间内实在为公司工作而拒绝调整,同样是法务人员在曲解法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应当要求他们纠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6-07
公司制度相当于公司的法律,公司的制度是要遵守的,如果所有员工都这样,那公司还要运转吗。追问

不要说公司制动相当于公司法律,我只想问这合不合劳动法?我愿意承担公司对我处罚,但我不认可公司将我等同于旷工。

追答

你这是明显在挑战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认为公司的制度有问题,应该要求公司修改制度。

追问

可以这么说。我认可公司有公司的规定,可以对我未打卡作出罚款或通报批评等处理,我都可以接受,但是公司将我认定为旷工,感情上我是不能接受的。我认为这与事实不符。对我在职业生涯中的形象和名誉有影响。我不认可公司这项制度。如果公司非认定我旷工,我能怎么处理?凭我个人要求公司修改制度,这可能不太现实。您能给我什么好的建议吗?我如果以后诉诸法律,有没有胜算的可能?

第4个回答  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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