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别人的车,我全责,对方修车4800,交强险赔2000,剩下商业保险赔,但现在对方车主让我垫付2800先修车,我必须要给吗?
现在对方车主让我垫付2800先修车,我必须要给吗?
已经报了,保险也出单了,现在在走赔偿流程,但对方车主现在就要我先垫付钱修车,就是问问要是我不给钱不会有问题吧?
可以不先垫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