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并线,左侧车头蹭我车右后方,交警到场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有保险。隔天我自己把车开到平时保养的4S店修车,现在车已修好,该提车了。对方不出面,也不准备垫付,让我自行垫付,然后拿着发票找他的保险公司,说保险公司会直接把钱打到我的卡里,请问达人是这样的吗?理论上应该是对方垫付然后拿着发票到他自己保险公司报销吧?而且对方态度不佳,两个人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肇事司机和车主不认识),出了事故,全责方完全不出面,从修车到理赔,都让无责方自己搞定,没有这样的道理吧。如果我也不准备垫付,达不成协议的话,我该怎么办?起诉的话,程序会不会太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