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援疆干部家属探望的时间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和限制

如题所述

有。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3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各省又有细则:

新疆按照 《新人发字[2001]2号》规定,婚后探亲假三年一趟,比国家规定少一年。其它还包括职工在退休前可享受一次探望自己的子女、兄弟姐妹等其它地方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

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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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0

休假和探亲合并使用,一年一次;援藏干部在藏期间,其配偶可赴藏探亲一次,时间3个月。休假、探亲的差旅费由各自单位报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援藏所在地区同类同级干部的地区津贴。

调整工资时,援藏干部与派出单位其他干部一样按政策规定调整。

援藏期间由选派单位给予向上浮动2个级别工资档次,援藏期满后经考核表现好的可转为固定工资。

赴藏前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御寒制装费10000元、生活补助费15000元,进藏后每月生活补助费2000元,并办理援藏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援藏干部家属子女是农村户口的,有关部门可为其配偶和子女办理“农转非”手续;家属子女符合招工条件的,要予以照顾安排;夫妻分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配偶迁到一方所在地。

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不得将其作为分流或下岗对象,如原派出单位撤并或破产的,要妥善安排工作;如其配偶下岗或分流,应帮助安排好工作和生活。

援藏干部休假探亲按国家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2005年6月24日,由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共同召开的实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工作会议拉开帷幕,来自内地40所高校的校长、研究生院院(处)长以及受援学校负责人等150余人相聚在美丽的乌鲁木齐。

共同研究新疆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签署学科建设对口支援协议,为加快发展新疆高等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教育部部长周济出席会议并讲话。

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援疆学科建设计划”正式启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援疆学科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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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2
国家,对志愿新疆,干部家属探望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和限制的
第3个回答  2018-02-02
根据描述只要父母只有一个子女,就能获得相关拆迁补偿。
1、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2、拆迁的过程中和户口无关,需要是有房屋的所有权的人,在拆迁时才能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3、父母已经去世,那么就是该财产的继承人。也就是是是房屋的所有人,可以获得相关的拆迁补偿。
相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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