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姓名的来历于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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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交往中,正确、恰当地称呼对方,记住对方的姓名,是一个起码的要求
  。外国人的姓名不太好记,有时见过几次面了,记不住人家的姓名,又不好再问,
  就觉得有点不大好意思。

  为了记住姓名,可以借助于交换名片,将名片整理、保存好,以便查阅。其次
  ,掌握外国人姓名的一些规律,也有助于记忆.同他们交谈几次,相互了解、熟悉
  ,就更不容易忘记他们的姓名了。

  外国人的名字,有的很长.但也不是没有规律。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的姓名
  有一些不同点。

  首先,中国人是姓在前,名在后;而西方人则是名在前,姓在后。日本人、朝鲜人
  、越南人同中国人一样,也是姓在前,名在后。在欧洲,则只有匈牙利人是姓在前
  ,名在后。日本人的姓大多是两个字,像中国人的复姓。如田中、宇野、铃木、福
  田、吉田、宫本等。有时还有三个字的姓,如“二阶堂”等.在正式场合应把姓和
  名分开写。另外,日本人的姓名常用汉字书写,但读音则完全不同。而且,同样一
  个汉字在不同的姓名中读法也常不-样,要特别注意。如“山本” 读作“亚玛摩投
  (汉语拼音为yamamoutou)”;“铃木”读作“斯兹基(汉语拼音为siziki)”。

  西方人是名在前,姓在后。英、美、法、西班牙、阿拉伯人都是如此。俄罗斯人通
  常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但也有时把姓放在最前面,特别是在正式文件中。

  有些国家的人,姓名很长,分三节或四节。英、美人士姓名,第一节是本人的
  正式名字(教名),最后一节为姓,中间一节是母亲的姓或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名字
  ,也有的是尊敬的好友或名人的名字.例如,约翰·斯图尔特·史密斯(John stu
  art Smith)即为姓史密斯.名约翰。俄罗斯人的姓名,其第二节为父名。例如,伊
  万·伊万诺维奇·伊万诺夫.即姓伊万诺夫,名伊万,而伊万诺维奇为父名。阿拉
  伯人姓名的第二节为父名,第三节为祖父名、例如,沙特阿拉伯前国王费萨尔·阿
  卜杜拉·阿齐兹·阿卜杜拉·拉赫曼·沙特(Faisal ibn Abdul Aziz ibn Abdul
  Rahmamal Sand),即为姓沙特,名费萨尔,而阿卜杜拉·阿齐兹为父名,阿卜杜拉
  ·拉赫曼为祖父名。从以上可以看出,对于这些国家的人来说,最主要的是记住第
  一节本人的名字和最后一节的姓。平时称呼,中间的其余部分可以从略。

  西班牙人的姓名排列略有不同。其父姓在倒数第二节,而最后一节为母姓。在
  简称时,多用第一节本人名字和倒数第二节的父姓。

  西方人的姓名同中国人姓名的第二个不同点是有关妇女的。中国妇女结婚后,
  其姓名不变。过去有的妇女把丈夫的姓冠在自己的姓前面,现在这种习惯已经没有
  了。在西方,妇女结婚后,则把父姓改为夫姓,而保留自己的原名。例如,一个叫
  玛丽·琼斯的姑娘,嫁给了约翰·史密斯先生,那么,她就改姓史密斯了。她被称
  做玛丽·史密斯太太。对于同她没有深交的人来说,也可称她为约翰·史密斯太大
  。

  不过,也有已婚妇女不用夫姓的例外。在美国,演员常常使用艺名。剧院经理
  为了保持演员的知名度,不愿她们改用夫姓,有的甚至对她们的婚事秘而不宣。另
  外,女作家常使用笔名,而很少使用夫姓。

  西方人姓名与中国人姓名的第三个不同点是,中国人力求晚辈的名字与长辈的
  不要相重。而在英美,父子或祖孙的名字有时完全相同。英国前首相丘吉尔,其父
  亲名伦道夫,他的一个儿子也叫伦道夫,祖孙同名。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
  ,他的儿子也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也为儿子取了与自己相同的
  名字。人们为了区别清楚,只好在称呼他们的儿子时,冠一个“小”字(Junior.
  放在英文姓名之后),即小罗斯福,小洛克菲勒。西方还有的人喜欢沿用历史上卓
  越人物的名字取名。在美国,不少人给孩子取名华盛顿、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
  等。

  关于西方人的姓氏,还有一点应当提到。中国人很早就有姓,而且把姓视为血
  缘关系、传宗接代的最重要的标志。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庙。可是,古代
  英国人却只有名而没有姓.从10世纪开始,即相当于中国唐朝末年,才有一部分贵
  族以封地为姓。以后别的贵族和一般老百姓也模仿他们,为自己选择姓氏。自11世
  纪到16世纪文艺复兴时期,基督教要求对姓氏进行登记,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这
  样,前后用了大约5OO年时间,英国人才算

  都有了姓。

  在英国,最普遍的是以职业为姓.例如,古代的铁匠为居民制作、修理农具,
  钉换马掌,是一种不可或缺的行业。于是,史密斯(Smith铁匠)就成了这样人家的
  姓。其他如泰勒(Tailor裁缝),库珀(Cooper制桶工),巴伯(Barber理发师)
  ,贝克(Baher面包师).卡彭特(CarPenter木匠),克拉克(Clerk办事员或书记
  员),库克(Cook厨师)等.也都是这样形成的。

  还有一些姓,原是父亲的名字,加一个“逊”字(son),意为某人的“儿子”
  ,就成了这一家后代的姓。例如,托马斯(Thomas)的后代姓托马森(Thomason)
  ,或汤姆森(Thomson);杰克(lack)的后代姓杰克逊(Jackson);威尔(Will)
  的后人姓威尔逊(Wilson);威廉(William)的后代姓威廉森(Williamson)等。

  在英格兰。词尾“英(ing)”也是儿子的意思。所以,威尔(Will)的后代也有
  姓威林(Willing)的;怀尔德(Wild)的后代姓怀尔丁(Wilding)等。

  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则是在父亲的名字前面加一个字头,例如加一个麦克(Ma
  o或Mc)成了姓。英美人士中以麦克开头的姓,数以盈千。例如,麦克阿瑟、麦卡锡
  、麦克唐纳、麦肯罗、麦克米伦等。这些人的祖先不是苏格兰人便是爱尔兰人。

  爱尔兰人还有的在名字前加一个“奥(O’)”字作姓以表示血缘关系。例如,
  奥尼尔(O’Neil),奥卡西(O’Casey),奥康纳(O’Conner)等不下几十个,
  一看就知道是爱尔兰人的后裔。

  还有带菲兹(Fitz)这个字头的姓,是从海峡南岸侵入大不列颠的诺曼人的后
  商。例如,菲兹杰拉德(Fitzgerald)。

  知道这些来源与典故,遇见有这类姓名的英、美人士,便可知道他们祖先姓氏
  的来由,这不但很有意思,而且可以帮助记忆姓名。

  有的外国人起了奇名怪姓。据说,美国得克萨斯州州立大学一个学生到学校图
  书馆申请打工。馆长问他:“贵姓?”他答道:“你猜。”馆长听了很恼火,严肃
  地说:“对不起,我工作很忙,没有功夫猜你的姓。”说罢拂袖而去。其实,这个
  学生的姓名就叫“威廉·尤格斯(William Yogess)”,而尤格斯的发音与你猜(
  you guess)相似,想不到他竟因此丧失了一次打工的机会。

  另有一次,芝加哥一个警察在街头抓到一个喝得酪酊大醉的酒鬼,问他叫什么
  名字。他醉醺醺地回答;“我叫酒鬼。”警察怒喝道:“谁不知你是酒鬼?我是问
  你叫什么名字?”那醉汉也不示弱,嚷道:“我不是告诉你我叫酒鬼吗?”警察半
  信半疑地一查,果然此人叫“托伯(酒鬼)·卡特(Toper Carte)”。

  知道了人家的姓名,还有一个怎么称呼对方的问题。为了正确、恰当地称呼对
  方,必须尊从当地的习惯。下面介绍一些社交场合常用的称谓;

  1.先生、太太、小姐、女土。

  这是最普通和常用的称呼,适用于一般的男子和女子。称男子为某某先生,已
  婚妇女为某某太太,未婚妇女为某某小姐.这种称呼比较正式,是尊重的,但不是
  亲密的。

  在称呼先生、太太或小姐时,可以带上对方的姓名,也可以只带上姓,但不能
  单独带名而不带姓.例如,可以称“约翰·史密斯先生(Mr.John Smith)”,也
  可以称“史密斯先生(Mr.Smith)”,但不能称“约翰先生(Mr.John)”.如果
  双方比较熟了,可以只称名而不带姓,那就不必冠以先生、太太或小姐的称呼了。

  对于一对夫妇来说,先生和太太的称呼可以联用,如称“史密斯先生和太太(
  Mr."Mrs.Smith")。

  关于小姐(Miss)的称呼,不但未婚的姑娘可以用,单身的老太太也可以称小
  姐。对于不了解婚姻状况的女子,也可称小姐。

  现在有一个比较新的词“Ms”,也很通行。对于年长而婚姻状况不明的女子,
  可以称“Ms…·”即某某女士。

  2. 先生(Sir)和夫人(Madam),是对地位较高、年龄较长者的一种尊称。使用时
  ,也可以不带姓名。

  3. 阁下(Excellency)是对地位高的官方人土的尊称。例如,对主席、总统、总理
  、部长、大使等均应称阁下。对女部长、女大使等也称阁下。如系当面称呼,可用
  第二人称“Your Excellency”;如用第三人称时,则分别为“His Excellency”或
  “Her Excelleycy”。如在场有数位贵客,可用多数称呼“Excellencies”。但在
  美国、德国和墨西哥,很少用Excelleycy,在美国,行文中较多使用“Your Honor
  able”。

  4.对王室及贵族的称谓。对国王、王后可称“陛下(Majestv)”;对王子、
  公主、亲王可称“殿下(Roval Highness)”。在英国,对有爵位者包括侯爵、伯
  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和侯爵的儿子,伯爵的长子,均可称“某某勋爵(Lord
  …)”。对他们的夫人和公、侯、伯爵的女儿,以及新封的女伯爵、子爵、男爵,
  则可称“某某贵夫人、小姐或女勋爵(Lady…)。”

  5.对于有学衔、军衔、技术职称的人士,可以称呼他们的头衔.例如,某某教
  授、某某博士、某某将军、某某工程师等.对于参议员、律师、医生、主教等,也
  可以在称呼时,在他们的姓名前冠以职衔。如克拉克参议员、布朗律师、格林医生
  、怀特主教等。但是,外国人一般不用行政职务称呼别人.不称呼”某某局长”、
  “某某校长”、“某某经理”等。而可以在介绍时说明被介绍者的职务。

  6.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可以用职务相称,或按国际通用的习惯称呼,也可以用
  “同志”相称呼。

  在美国,人们常把直呼自己的名字,视为一种亲切的表示。通常,见面之初.
  彼此不太熟悉,仍应称呼“某某先生”、“某某太太”等,以示尊重。稍熟以后,
  就改用名字相称,不再冠以“先生、太太、小姐”等。有时,对方会主动热情地告
  诉你:“我叫詹姆斯·威尔逊,不必叫我威尔逊先生,就叫我詹姆斯好了。”美国
  有一家杂志曾就称呼问题在15O种工商行业中做过调查,结果发现其中85%的称呼只
  喊名字.但是,对于长者,有身份地位的人,不顾对方的习惯,也不论在什么场合
  ,就直呼其名,也会失礼,不可鲁莽。

  对于关系十分亲近的人,如父母对子女,兄弟姊妹之间.挚友之间.互相称呼
  还使用呢称(爱称),即将名字的字尾加以变化.如John变成了Johnnv;James变成
  Jimmy;Thomas变成Tom。有时,一个名字还可以有多种变化,如女子名Elizabeth(
  伊丽莎白),可以变成Eliza(伊丽莎)、Elise(爱丽斯)、Liza(丽莎)、Lizz
  y(丽西)等等,至于使用哪一个,可由本人喜欢决定。到时候,她会告诉你,“你
  叫我丽莎(Liza)好吗?”

  如果相互之间的关系未达到那一步,而贸然使用呢称,也会是一种冒失。一般
  地说,在朋友之间使用呢称。青少年之间比成年人之间多;美国人比英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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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2-16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见的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来表示亲切的称呼,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
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
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几点说明
1. 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
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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