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要辩论赛了,我是反方,重赏之下未必有勇夫,求有力的辩论材料,悬赏500分,材料越多越好

要有具体事例,以及一辩陈述材料,若回答的好,还会再加分的,只要是好的材料,在线等

觉得,您这方的重点,在于尽量把对方推到一个“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地步去——让人感觉,对方支持的观点,就是一个“利”字,似乎天下人都只为“利”而活着

这样一来,您这方的攻击角度就相当多了

然后举些例子,比如抗战,国军给士兵的“重赏”多吧?——至少比只有“小米加步枪”,全军上下都吃不饱穿不暖的人民军队多吧?但是,究竟谁更“勇”?

更加“勇”于抗战的,貌似不是重赏之下的国军吧?
相反,一点都不“重赏”的,反而更有气势呢……

人活着,有的时候并不仅仅为了money的!!!

用这样的说法,您是否觉得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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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您非要一大堆的东西,我也可以帮你找些来,比如:

重赏之下未必有勇夫

作者:马青争

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常智余今日表示,为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予以重金奖励,一般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放奖金,数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6月22日 中新网)

其实,“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受贿行为可得巨额奖金”的说法早已不新鲜了,早在2007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其中就规定举报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在今年4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又进行了修订,并明确对举报有功人员可获资金最高可达20万。

但是,在笔者看来,举报贪污绝非是一个“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简单逻辑思维,如果举报人的保护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完善,即便资金定的再高也将无济于世。很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无人敢领”或是变成小沈阳所谓的“最悲哀的事情”——人死了,钱还在!

近些年来,举报人遭到恶势力打击报复的事件并不少见。如“李文娟税收违法举报案”者并不少见。北京市市检察长慕平在某次接受采访时就曾直言不讳地说:全国每年遭到报复的举报人不下1200人。比这个数字还夸张的还有,在今年四月份,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的“10个举报人9个遭报复”之论更是让许多听者心惊胆战。

要钱还是要安全——是每一个举报人在举报之前必须要做出选择的命题。显然,在现实情况的逼迫之下,更多的人将会选择“引而不发”、“明哲保身”。再加上,我国民众受“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儒家文化之影响,更多的人更愿意选择一种“外圆内方”的处世哲学。

近些年来,举报奖励不断加码已经成了一种趋势,但是如果制度的保护与物质的奖励不能齐头并进的话,资金设的再高也不会有用,重奖举报也只能沦为一场空谈。可以说,举报贪污不是一个“重赏”的问题,在民众正义心的左右之下,“制度完善下必有勇夫”或许才能够成为现实。

文章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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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

重赏之下未必有勇夫

杨扬

昨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奥运会男足比赛的奖励规则,国奥小组出线奖金超过百万,如夺冠军还要豪奖800万。

此消息一出立即遭到网民炮轰,在某知名论坛上,短短数小时内就有几百网友发表评论,一边倒的批国奥,批足协。

看看人家吧。2004年亚洲杯小组赛时,伊拉克穷得没有一项额外开支,连衣服都得自己洗。当时某报纸上刊登过一张宾馆过道挂满了伊拉克球员洗过的内裤的照片,一时成为笑话,可是就是这样一支“内裤队”,第一次参加世界大赛就力压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出线。2007年当伊拉克足球队第二次参加亚洲杯就拿冠军时,而人均一天伙食费400元,出门要警车开道的中国队小组赛就出局了,世界大赛对中国球迷来说完全意味着“亚洲悲”、“世界悲”。

这次奥运会在家门口召开,中国足协似乎又看到了靠国奥队找回面子的希望了。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大手笔,让同为足协治下的女足都羡慕不已,直说不与男足搞攀比。可惜足球是对抗性运动,对选手的技术水平、比赛意志要求极高,而技术、意志不是靠钱能买来的。

虽然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中国男足什么事情都是用钱说话,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爱国、敬业、不服输的精神在这里已不复存在,这也是中国男足水平、素质低下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如果中国足球不能在此根本原因上着力解决,这次足协开出的百万大奖,恐怕就会变成重赏不如拿来养猪了。追问

百度百科的,我自己不会看吗,还要用你复制做什么

追答

那你自己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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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19
什么主题追问

主题就是重赏之下未必有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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