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店面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店面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店面转让人有官司在身(就是要赔钱)没赔钱,直接跑了,把店面转让给另一个人这样接收店面的这个人能牵扯上这场官司吗?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个人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2、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3、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4、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5、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6、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8、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9、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10、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2、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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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05
只要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签字认可的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你可以按照该协议要求她退回20000元转让费,如果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但不要超过2年时间。
第2个回答  2015-09-04
  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没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合同成立并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3个回答  2012-10-23
如果你作为店面受让人 签署店面转让协议时不知道转让人本身负有债务 并能够证明你没有可能知道转让人的债务问题 可以以构成善意第三人为由 对抗转让人的债务人 可以不必牵扯上这个官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10-24
如果还继续使用对方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不易解释你们双方关系,要承担他的债务。
建议变更工商执照户主,更换店面门头。同时对转让协议公正,以证实真实转让。追问

现在这个店 工商执照失效(过期),到工商局那里查询,工作人员说是无证经营,这样有影响吗?门头也已经更换,这样能牵扯到官司吗

追答

建议重新注册新的营业执照,更换门头,转让协议公证。
能否牵扯到官司,不是你能够决定的,因为在原告的起诉,可能将你作为被告。但是胜诉的把握在你,搜集好、做好对你前期工作,就能保证诉讼质量。

追问

因为这一排的商铺 现在包括以后都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因为这个失效的执照 能将我起诉吗?如果能起诉,我不接起诉单,可以吗?这个比较烦人...

追答

1、这个别人的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店面的所有人是登记人,很有可能被起诉,店面被查封。
2、不接起诉状,没有意义,你拒不接收诉状,法院可以邮寄、留置、公告送达,反正有办法证明已经把诉状送出去了。
3、你拒不出庭,对你更是不好,失去了答辩和辩解的机会,由着原告在说,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照样可能判决店面归属他人。
如果诉讼,建议聘请律师出庭答辩。还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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