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现有门面房一套出租给乙方,乙方经营不下去想转租出去。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如甲方同意

甲方现有门面房一套出租给乙方,乙方经营不下去想转租出去。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如甲方同意乙方转租给他人,那甲方需要特别注意什么?之前和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是否需要甲方再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新的合同是谁和谁签)?以后房屋如果有什么问题甲方是找乙方还是由甲方找现租赁人?乙方还会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还是只能找现承租人?另外乙方已预付了下一年的租房款,如甲方不同意乙方转租,乙方不想继续租赁此房屋那甲方是否需要退还乙方已预付的房款?
谢谢 在线等答复!

  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如果甲方同意承租人乙方转租房屋,你需要注意房屋转租后的用途、以及转租期限(不得超过甲方与乙方在第一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期限);
  二、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转租,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第一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三、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是由乙方与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不需要与新的承租人签订合同。
  四、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后,就同时存在两份租赁合同(一份是甲方与乙方的合同、一份是乙方与新承租人的合同),如果就房屋租赁事宜发生争议或纠纷,三方各自按合同约定处理。
  五、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转租,乙方的擅自转租构成违约,甲方可依法解除与乙方订立的租赁合同。
  六、如乙方因甲方不同意转租而在租赁期限之内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也构成合同违约,也应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当然,甲方也同意与乙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七、至于甲方是否应退还乙方已经预付的租金,应根据合同约定、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综合而定。如果有损失,甲方可在预付租金内予以扣除,损失以外的部分应予以退还;如果没有损失,应退还预付租金。
  八、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追问

非常感谢你的耐心解答!因为我只有5分可以使用,所以只能给你5分。麻烦再请教你下关于你说的第六和第七条我没太明白。也就是关于乙方已付了下一年的租金,如甲方不同意转租或者乙方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向甲方所要已付的下一年的租金(扣除实际已过月份租金),依据法律法规甲方可以拒绝不退还么?

追答

补充答复:
一、预付租金不具有违约金的性质,只是预付款,是为租赁使用房屋而提前支付的费用。
二、所以,如果出现甲方与乙方协商解除了租赁合同,或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且乙方将房屋退还甲方的情况下,甲方应依法退还乙方没有使用租赁房屋期间的相应预付租金。
三、如果乙方违约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可以乙方预付的租金来冲抵违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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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02
1 ,你如果不同意他转租 ,他就属于合同违约 ,他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剩余部分租金退给乙方 ,他经营这一段时间所有问题由乙方负责 。2同意他转租 ,他重新找人协商价格租金 和租赁时间 ,然后你自己和新租户重新签订合同 ,乙方不在参与 ,。
这么多问题只悬赏5分 ?
第2个回答  2012-07-02
甲方需要注意的是,甲方仅仅同意乙方转租,而非甲方再次对外出租;之前甲乙双方的合同仍然有效且在履行;暂时不需要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在甲乙双方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和新的承租人可以协商,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这个新的合同无需乙方签字,也与乙方无关了;在转租期内,有问题甲方应该找乙方,我相信甲方收了房屋押金,这个押金,从性质上讲还是乙方的,虽然乙方在转租的时候,可能已经收了新的承租人押金;甲方是可以不同意转租,不过没有必要,转租对甲方应该没有损失。如果甲方坚持不同意乙方转租,原则上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这个违约责任绝对不是乙方预缴的房租,涉及一个主张和法院判决确定的问题,也涉及证据的问题,一般也就1、2个月的租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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