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说的超时加班,是公司按照客户规定的标准,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60h,公司明的考勤只记录60h,,实际工资条也没计算超出的部分。超出的部分会等工资发完后再另计算打入工资卡内,后面单独发了100多块钱就被扣掉10多块。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既然分开算分开发放,那为什么又要累加起来扣税呢?事后我们找公司理论过,但公司告知是按照国家规定做的,请问事实是这样吗?
谢谢你的回答,我知道公司已经超过了国家规定的加班时间。但这点我们也不去计较了,我们公司目前是按照客户规定的标准执行的。但我们现在不满的是,超出的部分才100多块钱,就被扣了10多钱啊,公司告知这是按国家规定办的?
追答.......。你要计较这一部分,其实远远没有另一部分你不想计较的国家规定钱多。
要么你按照国家的规定来计算,要么你就按照你公司的王法来计算。如果按公司的规定,那就没啥好说的啦,在人屋檐下你还想拿人家的规定来说服人家,算了吧。
那公司说这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就想搞清楚这点呀?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