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机动车全责),我除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这四大费外是否还可以要点精神或是人身伤害费的!如果可以,多少合适!(我不想敲诈,只是受伤,心里很烦躁)
再就是这四大费都需要什么证明?
希望做保险的朋友来回答!最好是太平或是平安的朋友回答!
我生命我不赞成这个百度推荐答案!请知道的朋友继续回答!我满意的话会额外加分的!
1 这个事故根本不存在照顾谁不照顾谁的问题!因为对方在非机动车道侧后方撞上来的!
2 问一下阁下,你骑电动车时会经常看后面?
3 我只是寻求保险类的咨询!并不是来寻求安慰的!毕竟伤者是我!
哈哈,看到你一连串的“!”,就知道你的心态还没有恢复。但是你要面对现实:达不到致残等级的交通事故,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相关条款以及法律条文还没有精神赔偿的依据。不信你可以去咨询律师。
对方坚决要求只配四大费用,别的一概不管!再就是他们坚持保险公司处理!
追答保险公司和赔偿是两码事,赔偿是你和他之间的关系,保险是他和保险公司的事。保险公司不一定会承担所有费用,不能承担的对方自己承担。对方拿保险公司说事本来就不对。
1 人身伤害与精神赔偿为什么不受理?
2 目前走的简易程序,也就是私聊!
3 属于轻微交通事故!
4 肇事者身份很特殊!所以我很小心!不想越雷池半步!
简易程序不是私了。只是交警队的鉴定基本都是那样写的轻微擦伤。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好了签字按手印就算处理完了。他碰到你哪里去医院检查就可以了,头部 皮肤外伤 还是骨头 需要医院的检查 出诊断书 是否需要住院。前提是先看病,医生确诊没事。就要些误工费 营养费 就可以了 有钱人不在乎千八百的 如果是太特殊了 只能自认倒霉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朋友不是支持与不支持的问题! 这个年代大家挣点钱都不容易!我真的不想敲诈别人!我只想有个安慰罢了!希望你能认真答题!因为后期我还可以追加分数还有别的追问!
你的意思我理解!但是我绝对没错误!对方仅是支付了千元左右的治疗费与前来探望了两次,就不再提医疗费了!全部费用都是我垫付的!你还要我怎么做!,难道我把权利也不要了!伤在我身上!换做你你也许会什么都不要!
我的要求不高,就是能不能在额外要点500-1500左右的人身伤害或是精神上赔偿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