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计入其他应付款

如题所述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通常包括暂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计入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和范围
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
①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
②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
③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
④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
⑤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其他应付款的核算范围: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应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帐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其他应付款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企业(保险)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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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工会会计制度》第五十八条
错款处理。
(一)发生现金错款,应及时组织查找,力求挽回损失。对当日查找无着落的错款,应向上级行报告。千元以内报二级分行;千元(含)以上万元以下的报省级分行;万元(含万元)以上的报总行。
(二)对当日查找无着落的错款,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暂列“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不得空库或溢库。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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