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迟到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吗?

如题所述

因为迟到被辞退的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迟到不属于可以无经济补偿辞退员工的情形。
法律分析
因为迟到被辞退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严重失职可以无经济赔偿辞退,这里的严重失职,是指员工的岗位职责担负着某些重任,员工应当起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实际上员工却没有承担这一责任,致使损害的发生。这里的重大损害,包括经济损失、名誉损害等各类损害情形。而迟到根本就不在这六种情形的范畴内,若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犯了错,说明对于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还不能完全胜任,公司作为雇主,有义务对其进行充分的培训,帮助其胜任工作岗位。对于性格、条件不适合这个岗位的员工,可以调整到其他合适的岗位。如果缺乏这一步骤,直接按照条款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迟到不属于严重失职,对于员工迟到的情况下,是会构成违反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可以涉及到相关的惩罚性处罚措施,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裁决处理,拒不执行的,可以进行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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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30
要看你们公司是否有这样的规章制度,制度制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果都没有,单位的解除就是违法解除,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21-08-30
迟到早退只能属于违规,除非严重违法,被公安机关或法院判刑,公司才有权辞退,也不会给予补偿,只是因为迟到就被公司辞退,完全有理由要求公司按《劳动法》标准给予补偿。
第3个回答  2021-08-30
如果是经常性地迟到违反了公司规定的,被公司辞退应该是要不到经济补偿的
第4个回答  2021-08-29
因为迟到就被辞退,应该来说除非你的次数有点多,不然被辞退是很没有道理的,正常的公司制度对于迟到也是扣绩效而已,如果你觉得不正常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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