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和上班时间到底是怎么规定

我们单位每次国定假日加班都只发每天49元加班费,跟领导说了好多次都没用,又不能越级找上面的领导,我们只是一个后勤部门,那些大领导也不会在意我们。而且规定我们每天上班八个半小时,超出的时间不算加班,江阴的劳动保障部门有没有人来管管啊,我们这是华澄公司衡山饭店住宿部

绝对违反劳动法!
无锡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到了1320元/月,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算算每天正常工资不能少于60.89元/天。若延时加班,按照1.5倍工资计算,也应该有91.335元/天啊。
此外,8小时工作完成后,超出部分记作加班!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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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0
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第2个回答  2012-11-10
 所谓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就是一般日子加班1.5倍;休息日加班又没补休2倍;法定休假日3倍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3个回答  2012-11-10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纵横法律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余庆民律师追问

江阴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是多少啊,我能否匿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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