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整租了一套二的房子,转租了其中一间给别人,合同中没有写明不能转租,我转租算违约吗?

我转租的时候没告诉房东,现在房东要扣我押金。合理么?
我房子这个月25号到期,房东昨天说他找了一个租客,一次租一年,让我这两天必须搬出去,我觉得没道理,要是这个租客跑了,还让我赔经济损失。所以选择我拖到24号再搬,我租的是半年,转租的那一间2个月前就收回了,现在是一个人在住。转租了三个月,房东要扣300元。求法律帮助,我是否该认同扣300元?我房子到期再搬,他的租客跑了,我肯定不会赔偿经济损失,因为我房子没到期,我有理由不搬。

您好,你的转租貌似不合理,因为你没有通告您的房主,他拥有知情权,毕竟房子是他的,但是若你分租给的那个人没有对他的房子造成任何伤害(乱涂乱画等),他扣你的押金也不对。还有就是你现在是否还在租他的房子,你们签的合同有效期是多少,而你分租的合同是多少时间,有没有超出你与房东签的合同,若超出,则你的分租就是严重错误了,毕竟你不是房东,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节俭是美德,你与房东好好的商量一下,都静下心来,分租可以你节省一点费用来,房东也不会太为难你。

你们合同里约定续签合同的时间是什么时间,或者说他要收回房子应提前多长时间通知?
若他这个月才刚通知你,就让你搬,还扣你的押金就不合理,好好的对话,毕竟强龙难压地头蛇,不过可以告诉他:你就住这,而我却不一定去哪·····暗示一下他,咱也不是好惹的····追问

我房子这个月25号到期,房东昨天说他找了一个租客,以一次租一年为由,让我这两天必须搬出去,要是这个租客跑了,还让我赔经济损失。我觉得没道理,所以选择我拖到24号再搬,我租的是半年,转租的那一间2个月前就收回了,现在是一个人在住。转租了三个月,房东要扣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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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5
你就不搬,他能把你怎么样啊,估计你是个女的,看你讲道理还欺负,找点朋友的,彪形大汉最好。
第2个回答  2012-11-15
  1、《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因此,从法律上算违约。
2、不过,一般在实际生活中,只要你租金按时交够,没有大的噪音等影响行为,基本上房东也不会刻意找你麻烦的。当然,如果因转租方的原因造成房东的损失等,则相关责任就只能由你承担了,然后你再找转租方追偿。
第3个回答  2012-11-15
合理
隐含的合理要求
押金扣多少你可以协商吗
第4个回答  2012-11-15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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