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卷烟的消费税,增值税怎么算

进口卷烟80000条(每条200条),支付买价200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29999元,保险费80000元。关税完税价格2200000元。假定进口卷烟关税税率为20%
运输费用120000元

  一、卷烟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1、甲类卷烟:销售额*5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0.003 元/支( 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销售额*36% +销售数量标准条*200支*O.003 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加征销售额*5%
  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1、消费税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2、卷烟消费税征收环节:自2009 年5 月1 日起,在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均征收消费税。具体规定为:
  (1)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5 % 的从价税。
  (2)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的,不缴纳消费税。
  3、卷烟消费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双重征收的形式
  (1)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 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 元)的卷烟]
  56% 加 0.003 元/支( 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 元( 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
  36% 加O.003 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5%
  4、几种特殊情况: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2)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销售价格后,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3)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征税。没有同牌号规格卷烟的,一律按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4)残次品卷烟应当按照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
  (5)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56% 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定额每标准箱150 元计算征税:① 白包卷烟;② 手工卷烟;③ 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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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首先,你写的题目有误吧?
‘每条200支’,不是‘每条200条’;
运输费是120000元吧?否则关税完税价格怎么又变成2200000元了?!
我假设是2200000元。

先要确定每条的调拨价格
[2200000*(1+20%)+150*80000/250]/(1-36%)/80000=52.5 元
不满70元,税率按36%计算
注:以上公式中‘36%’这个税率是规定了的,任何卷烟进口,都用暂定用它计算调拨价格。

消费税:[2200000*(1+20%)+150*80000/250]/(1-36%)*36%+150*80000/250=1560000 元
增值税:[2200000*(1+20%)+150*80000/250]/(1-36%)*17%=714000 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7
不好意思,这个问题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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