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考上公务员,但原单位拒绝放人怎么办?

我朋友10年考入某事业单位,成为事业编制人员,于2011年3月和所在单位签了某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其中第七条“聘用合同的解除”中第4款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4)依法服兵役的。”第十二条“其他事项”规定“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和调整乙方工作岗位、派乙方参加培训或学习考察等而与乙方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岗位协议书、专项协议书、变更合同书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但是,该单位于2011年10月拿出一份服务协议,威胁“要么签协议,要么离职”,逼迫我朋友签,该协议规定“乙方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未经批准不得提出调动和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当时朋友迫于压力签了该协议。
现在他通过了公务员考试,但现在单位拿服务协议设置障碍。
请问该服务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有,和聘用合同哪个法律效力大,我朋友可否依据聘用合同规定,不按服务协议执行?
政审所需的档案也在该单位手中,后者完全可以拒绝提供档案,使我朋友无法完成政审,从而不符合所需条件。如果这样,是否只有辞职才可行?

你这个情况我是经历过的,一般最好的方式就是找你单位的一把手,做工作,花钱,要不然打官司什么的都行不通,离职也是一种办法,我们最后是找的省委常委打招呼才放人的,也是省级机关的事业单位。要不然你的档案就走不了。你千万别指望走法律程序i,按什么法律走,这个是行不通的。慎重啊,你只能去求单位领导,要不就是你单位领导的上级领导。没有其他渠道可行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03
如果和事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完合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提前30天辞职就可以的。服务协议如果没有违约金规定,解除也是没有关系的,如果有违约金规定,就看违约金额的约定是否成立和合法了。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2-05-03
1、服务协议存在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在此种情况下,付诸法律程序显然不可取,其过程漫长,将使当事人无法通过政审等公务员录取程序。
3、建议与现单位充分协商,动之以情,动用人脉关系,做好单位工作,使单位配合做好有关公务员录用考察、调档等工作。
第2个回答  2012-05-03
问题很简单两个字“利益”,他不放人你就想办法舍点 问题就好解决了
第3个回答  2012-05-03
他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打官司时间太长不可取,直接提前一个月,辞职即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