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父亲去世后,我姑姑来争房子的问题

我爷爷膝下有2个孩子(我爸爸和我姑姑,但我爸爸和姑姑都是我爷爷领养的).爷爷奶奶都去世了,也没有任何遗嘱.2000年我们对其进行了翻建,翻建后有一张房产证,证上写的是我爸爸的名字.前两天我父亲去世了.我姑姑是否有权利或者机会争夺这个房子?

作为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你是第一顺位,你姑姑是第二顺位的,所以既然你可以继承,你姑姑就没有权利主张你父亲的遗产;
作为你爷爷奶奶的法定继承人,你父亲和你姑姑是同序位的,当时你爷爷奶奶去世的时候你姑姑可以和你爸爸平分房产,如果现在离你爷爷奶奶中后去世的那个去世还没超过两年,那么你的姑姑对你爷爷奶奶的遗产仍有胜诉权。

假设你的爷爷在你奶奶去世后去世,那么如果你爷爷已经去世超过两年了,而你姑姑在此期间一直没有对你爷爷留下的房产提出要平分,那么现在她即使提出来,也不会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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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29
如果你父亲和你姑姑是正常的领养关系的话,那么就拥有继承权,房子经过翻建,如果你姑姑没有出资翻建房子的话,那么应该获得房子未翻建之前的房子的一半的价值。具体是多少自行协商啦,继承权肯定是有的。
第2个回答  2007-11-29
没有权利....你就放心吧
但是如果房子以前属于你父亲和姑姑共用房的话可能会有一点点小纠纷.不过可以私下解决
第3个回答  2007-11-29
有两个个很关键的问题,你没有说清楚,那就是在2000年房屋翻盖的时候,你爷爷是否还在世,还有就是你爷爷在世期间,是和你爸爸或你姑姑生活在一起。
第4个回答  2007-11-29
你应该是第一继承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