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
(1)双倍赔偿定金和赔偿3%房款的中介费的条款,都有写在售房人与中介签订的“售房通知书”上。
(2)但实际上,假如不反悔本次售房成功,中介并不是得到3%的中介费,而是大约只有1%的中介费(而且这1%是买方和卖方双方的中介费合计金额,这是售房人说的,实际上也可以算出来)。
【问题1】:双倍赔偿定金是双倍返还定金(譬如收了1万元定金,返还2万元,实际损失1万元),还是支付两倍定金的赔偿款(譬如收了1万元定金,除返还1万元定金外,还要支付2万元赔偿款,实际损失2万元)。法律依据是什么?
【问题2】:(1)售房人是否有权不支付3%的中介费?
(2)或者只需支付1%的中介费赔偿?
法律依据是什么?
【希望各位高手在解答的同时也说明相关的法律依据,谢谢】
A、“而且这1%是买方和卖方双方的中介费合计金额,这是售房人说的,实际上也可以算出来”这句中的“这是售房人说的”改为“这是中介业务员说的”,笔误。。。
B、售房人只收到一份定金,但如果违约的话,除了双倍赔偿定金外,还要支付3%的中介费(大约相当于2份定金的金额),是否该“售房通知书”的相关条款属于显失公平的条款,应无效?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超过合同标的30%才算高,问题是他约定的是3%,没有超过30%,能理解为过高吗?另,合同标的是指总房款?
追答你与中介机构的居间合同正常履行居间费用是房屋总价的1%对吧,你违约后违约金是3%对吧,这两项相比违约金是合同标的的300%,会算算术吧。居间合同的标的指的仅仅是中介费。
谢谢,你的话让我理解合同法这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意思是定金和违约金条款只能二选一,但是违约的本方,所以对方是不是可以在二选一中选高的违约金3%中介费(大约相当于2份定金)?
是这么理解吗?现在我的问题是觉得3%违约太高了。。。
所以你可以要求适用定金条款。而且你虽然没有履行合同但也未给对方造成多大损失啊。根据违约金的请求原则,一般是以实际产生的损失为限,对方没有什么损失的话你可以要求法院适当下调违约金的数额。
谢谢,“至于中介费,如果没有成交很难全部主张的”这个怎么理解?
追答一般来说,发改委有文,如果居间不成功是得不到中介费的。但是从法律上只要提供了居间服务也是要承担必要的费用的。
追问“必要的费用”是协商支付吗?假如协商不成的话,中介大约可以获得多少金额的支持?
追答是的
谢谢你的回答,不过(1)已经选择了,没法读盘重来 :) ;(2)客观的说,找中介帮忙还是比个人私自寻找买家更便利一些。(3)确实有些中介太不规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