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 蒲松龄 第一则与第二则的异同点

如题所述

  狼的第一则和第二则的相同点都是描写屠夫和狼的,但不同的是第一则描写狼的贪婪,第二则描写狼的狡猾。
  原文:

  第一则: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歘一狼来,瞰担中肉,似甚垂涎,随屠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视之,则死狼也。仰首审视,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亦可笑已!
  第二则: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shàn)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蒲松龄1640-1715明崇祯十三年—清康熙五十四年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清代杰出文学家小说家山东省淄川县现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蒲松龄生活在明末清初从20岁起开始收集素材40岁时完成志怪小说《聊斋志异》该书共有十二卷四百九十余篇。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蒲松龄辞别毕家石隐园绰然堂其间教学近40年直到71岁以老归家。康熙五十四年病逝一生颇不得意。蒲松龄的座右铭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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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05
有个屠户天晚回家, 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 只剩下一些骨头。 路上遇到两只狼, 紧随着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 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 另一只狼仍然跟着。 屠户又拿起一块骨头扔过去, 后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停下了, 可是先得到骨头的那只狼又跟上来。 骨头已经扔完了, 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

屠户很急很怕, 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 看见野地里有一个打麦场, 场主人把柴草堆在打麦场里, 覆盖成小山似的。 屠户于是奔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面, 放下担子拿起屠刀。 两只狼都不敢向前, 瞪眼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 一只狼径直走开, 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 时间长了, 那只狼的眼睛似乎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 屠户正要上路,转到柴草堆后面一看, 只见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 想要钻过去从背后对屠户进行攻击。 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 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面。 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 也把狼杀死。 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 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 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 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5-09
第一篇,突出写了狼的贪婪;第二篇,突出写了狼的狡猾。
第3个回答  2009-05-05
哪两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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