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在车行租1天的车子,当晚我的车追尾了别人的车,给交警、车行、保险公司都打了电话,我全责。晚上车子开到了车行指定的维修点,第二天早上维修点的人把车子开去定损之后就开始维修,交警的责任认定单还有我的驾驶证都放在车行一方。
车行表示修车的这几天我需要承担每天租车价格50%的损失,并且让我先垫付我租的车辆维修费和被追尾车辆定损之后的费用,之后把定损单据和其他发票单据交给车行,车行去保险理赔之后再把我赔付的金额打到我的账号上。请问这样的流程是否有什么问题,现在挺担心的。还有就是怎样知道车行的车是否有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