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借款费用扣除问题,请问计算公式里面9和2是怎么得出来的,同问租赁费,为什么要这样做?

如题所述

1、关于利息问题,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建造办公楼的贷款利息,办公楼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前的利息予以资本化,计入办公楼成本,办公楼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利息,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当期税前扣除。其中,这里的9是因为当年4月份发生的贷款,也就是说当年4~12月共计9个月发生财务费用22.5万元;而后面的2,是指办公楼10月31日投入使用后,11~12月共计2个月可在税前扣除发生的财务费用5万元。

2、关于租赁费扣除的问题,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年只有9~12月4个月的时间,因此先计算出每个月应支出的租赁费,24万元÷12,然后再乘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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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5
4月1日贷款,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利息22.5万元,就是4月份到12月份共9个月的,除以9就是每个月的利息,办公楼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11月份12月份的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就不能再计入在建工程,而要计入财务费用。乘以2就是这两个月份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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