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外贸企业,购进一种农产品,以13%的增值税率购进,不含税价1000元,进项税130元,然后请一家工厂进行加工,他们开给我公司加工费500元,我公司再以加工后的产品出口,价格是2500元,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退税呢(我公司有免退税权)?
假设原来的农产品退税率是5%,加工后的产品税率是17%,退税率是13%,如果我们能退税的话,加工费怎么计算退税率呢?我们能退多少税?
请高手解答!另外,希望在解答时,能按通常情况来解答,千万不要说什么退税要根据具体商品什么的话,就按大多数情况来,特殊情况可忽略~~~
补充一下,购进货物\加工都是在国内的,发票分两张,一张是购进的货物的发票,一张是加工费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