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道,同方向往一条车道并线发生刮蹭谁责任?

如题所述

如果是两车道同向行驶,那么两个车是否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如果不在同一水平线,是前后两个车行驶的情况,那么后车就应该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免突然前车变动而无法紧急制动。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同车道行驶的两个机动车,后车应该与前车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是为了在前车行驶途中突然发生变化时,以便采取措施来紧急制动,如果前车转方向到另一车道,后车就应该放慢速度以避免剐蹭的发生。如果后车发现侧面的前车有转弯、超车的情况,那么后面的车就应该放慢速度保持距离,不得同时超车或者加速。如果两辆车在同一方向在两个车道行驶,两辆车是平行相同的速度,那么就更可以观察对方是否有加速的情况,一般对于这种同意速度同向行驶的两辆车,是会保持前后速度的,会尽量避免同一速度行驶。当发现有前后距离时,则要随时观察前车是否有超车或者并道的可能,不能因为自己是这条道的车辆,就不管不顾前面车辆是否会过来并线。后车始终有次注意义务。因此,如果是前后车辆,那么很有可能是后面车辆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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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1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两车道,同方向往一条车道并线发生刮蹭,没有其它情况,应该由变更车道、并线的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15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两车道,同方向往一条车道并线发生刮蹭,没有其它情况,应该由变更车道、并线的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
第3个回答  2018-10-11
都有责任的追问

为什么呢?我在最右侧靠马路压,都停下了,不应该算他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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