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摩托车交警扣了可是没有开单子能取吗?

如题所述

去交警部门问清楚为什么摩托车被扣了,一般扣车都是由于未携带或者没有行驶证、驾驶证,只要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缴纳罚款就可以把摩托车取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扩展资料:

摩托车驾驶证:

驾照代号:F

申请年龄:18-70岁

准驾车型:轻便摩托车

准驾的车型: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的摩托车

准驾的其他车型:只能驾驶F,无其他准驾车型

每年体检:60周岁以下不需要

考试车辆的要求: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摩托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F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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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1

去交警部门问清楚为什么摩托车被扣了,一般扣车都是由于未携带或者没有行驶证、驾驶证,只要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缴纳罚款就可以把摩托车取回。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法》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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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6-02
按规定:无证驾驶罚款200—2000。可以同时处以15日以下拘留!车没有牌照办理全手续后方可返还车辆,同时要交20-200的罚款,以及一定的停车管理费!
若是当是交警没开票的话,就找那个扣你车子的交警,给他买2盒芙蓉王就没事了,大不了再请他吃顿饭!
若是交警只推走了你的车,没给你开任何手续,也没登记,那就找交警,掏30的停车费就出来了(临时工挣外快的方法之一)。
若是车不值钱就不用管了,3个月后会作为你的罚款被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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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去交警部门问清楚为什么摩托车被扣了,一般扣车都是由于未携带或者没有行驶证、驾驶证,只要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缴纳罚款就可以把摩托车取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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