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的政府财政补贴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如题所述

收到政府专项补贴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企业收到政府专项补贴时,可设置递延收益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对于政府专项补贴,应如何做账?

收到政府专项补贴如何做账?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递延收益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可以说是暂时未确认的收益,它是权责发生制在收益确认上的运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较,在我国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中,递延收益应用的范围非常有限,主要体现在租赁准则和收入准则的相关内容中。

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期末无余额。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主要指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部分)、捐赠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

收到政府专项补贴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也就是"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

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资本性拨款等;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投入的性质.最终去向都是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按照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首先需要判断这项拨款属于政府补助,还是政府的资本性投入.属于政府补助的,应当区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仍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予以核销.

政府补贴有哪些形式?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也可能为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

(1)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 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 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 第一,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第二,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3)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如果是与资本性的投入相关的就记在专项应付款里,这个科目与我们日常所用的其他收益以及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可是完全不同的,遇到这个问题的困扰就可以结合上文讲述的内容融合理解到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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