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是:将x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提前贴现,向银行提供会计报表,发票复印件,贷款卡信息等资料,签订有关贴现合同,合同条款中著名银行有追索权(票面金额20万,贴现息2610)?我不是很理解为什么他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 197380 财务费用 2610 贷:短期借款 200000那不是应该由发出票据x公司承担负债的么,是不是因为贴现后变成了本公司的债务了呢?为什么不是应收票据啊,是短期借款啊,即使有追索权也是没联系的吧!也是追x公司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