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双方同等责任伤者的医疗费由谁垫付

我有交强险和第三者险。对方有交强险。我驾驶小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对方受轻伤,医疗费用估计在一万元以下,伤者的医疗费由谁垫付?我已经为伤者垫付2000元,在责任同等的情况下,我可以拒绝再为他垫付后续医疗费吗?如果我拒绝垫付,那伤者的医疗费由谁垫付?保险公司说在一万元以下费用是由我来垫付的,是法律规定的吗?在同等责任下,医院开出的一些保险公司无法报销的药物费用,可以让对方承担一半吗? 求专业人事解答以上5个问题。

你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综上,你是可以拒付。如果医院开了一些无法报销的药品。这些药品如果是必须的,那你们也地承担,如果是过度治疗,你是可以申请医药费司法鉴定,以判定这些药物或者治疗的方式是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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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可以不用垫付,等对方到法院起诉你和保险公司后,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应诉就行,听你说的既然你有交强险和三责险,就不用担心,保险公司应该能赔付的。追问

问题是,费用估计也用不了多少,不会超过一万元,保险公司是不愿意出来垫付费用的。但是我也不愿意一直帮他垫付,我没那么多钱。而且他估计也不会起诉我,事情不大,只是他不愿出钱。

追答

你只要不垫付,他最后一定要诉讼的,因为一般保险公司只有通过法院才会把钱直接支付给受害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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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1-03
你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垫付。你就说你没钱直接找保险公司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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