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质灾害的发育及危害特征

如题所述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特别严重的国家之一,地质灾害种类多、频度高、强度大、连续性强、分布面积广、危害程度大。已有资料表明,较严重的地质灾害有7类近30种,全国共发育特大型崩塌51处、滑坡140处、泥石流149处;大型崩塌3000多处、滑坡2000多处、泥石流2000多处;中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达40多万处;岩溶塌陷近3000处,塌陷坑3万多个,塌陷面积累计达3000km2以上。全国有350多个县的上万个村庄、100多个大型工厂、55座大型矿山、3000km以上的铁路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的严重危害。全国1/2以上国土面积和2/3以上城市明显受到不同地质灾害的威胁,各种地质灾害除破坏环境、资源,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外,还危害到城市、交通和工程建设,影响社会稳定,对国民经济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据统计,近年来平均每年死于常见地质灾害的人数达千人以上,超过了洪涝灾害的死亡人数;平均每年因常见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70亿元,占全部自然灾害损失的1/4。

我国地质灾害发育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全国范围内大致可划分为4个地质灾害大区:①东部平原以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大区;②中部丘陵山区以斜坡变形破坏为主的地质灾害大区;③青藏高原及大小兴安岭北段地区以冻融为主的地质灾害大区;④内陆高原、盆地以干旱、半干旱风沙为主的地质灾害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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