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王后人获赔如何解决的

如题所述

2014年,中国船王陈顺通家族经过祖孙三代人的坚守,终于成功获得对日索赔欠款20多亿欠款。75年的坚守,几代人的不懈努力,陈顺通所争取的,不仅是自己的合法利益,更是中华民族的气节。

中国船王的成长之路
中国船王陈顺通,出身于浙江宁波的一个普通家庭。因生活拮据,小小年纪的陈顺通便外出闯荡,14岁来到上海滩,靠自己的双手谋生。

陈顺通勤奋努力、吃苦耐劳,逐渐得到领导的赏识。加入船队的第六年,他从一名普普通通的水手变成了船长。



陈顺通
1920年4月,陈顺通船只出海归来,意外救下一名中年人。

中年人十分欣赏他的勇敢和善良,便问道:“年轻人,你愿意一辈子待在船上安安稳稳度日吗?想不想干一番大事业?”

深思熟虑后,陈顺通还是决定继续自己少年未完成的保家卫国的梦想。

此时中年人才告诉陈顺通,自己就是张静江,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席。在张静江的提携下,陈顺通有了新的生活。

那时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正在准备北伐战争,从小便立下报国之志的陈顺通热血沸腾,决定追随张静江,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

是以,陈顺通成为国民航运公司的副经理,专门负责海上客运、货运、军火运输等。



张静江
国民航运公司有三艘货轮,陈顺通与国民党对接,负责军火的运输。

与此同时,陈顺通以货船掩人耳目,运送了大量的革命党人,成功开设了从上海到广州的革命专线。蒋介石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购买的大量军火,同样由陈顺通运输。

北伐战争结束后,有着众多管理经验的陈顺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大力整顿船员中饱私囊的行为,张静江颇为欣赏,更加坚定地对其委以重任。


在招商局改革中,同事赵铁桥因触及顽固派的利益被暗杀。陈顺通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性命安危,决定离开招商局,自立门户。

1930年,陈顺通花费从前的积蓄,创办了自己的轮船公司:中威轮船公司。陈顺通购进第一艘商船“太平轮”,希望自己的第一艘轮船太太平平启航。

“太平轮”是陈顺通的第一艘轮船,同时也是整个公司的鼻祖。

北伐战争至抗日战争期间,陈顺通的轮船事业达到了巅峰时期。由于陈顺通擅于经营,他每隔一年便需要购进一艘轮船,如此才能满足巨大的客运需求。

短短几年的时间,陈顺通公司的资本已经从最初的30万银元,增加到100万银元。


1936年,陈顺通已经手握“太平轮”、“源长轮”、“新太平轮”、“顺丰轮”四艘轮船,掌控着长江到远洋的大量航线。此时的陈顺通,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船王。

沉船、破产、赴国难
陈顺通的生意蒸蒸日上,逐渐被日本人知晓。在商贸领域,陈顺通依旧与日本人保持着合作关系。

在众人看来,在国家大义面前,陈顺通仍然与日本人做生意,此乃不爱国,事实却并非如此。


尽管日本的侵华战争已经开始,但国民党与日本依旧维持着部分商贸关系。作为一名生意人,陈顺通的选择无可厚非。

1936年,日本大同海运株式会社主动找到陈顺通,要求租借其船只。双方经过多轮谈判,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陈顺通将6725吨的“顺丰轮”与5025吨的“新太平轮”租给日本,为期一年。为了防止其违约,陈顺通向日本株式会社投入船体保险。

次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国民党封锁全国重要港口,紧急修筑防御工事。与此同时,他们在全国范围内征用吨位较大的船只,将他们沉没于重要海上船道,防止日本从水上进攻。


按照中日双方的约定,陈顺通与日本签订的一年合同期限已到,日本政府却想方设法拖欠最后的使用期限,拒不履行合同,陈顺通无法拿回两艘商船的使用权。

是以,此时陈顺通手中只剩下“顺丰轮”、“源长轮”。尽管如此,陈顺通还是主动将自己全部的财产——两艘商船上交政府,用于抵抗日本人的进攻。

随着战争形势进入白热化阶段,国民政府节节败退,能否守住宁波镇海口,是中日战争的关键。


1938年,经众人商议,决定将陈顺通的“太平轮”开往镇海码头,自沉于甬江出海口,防止日本从水上登陆。

1939年6月日本人到达镇海,开始新一轮的轰炸。短短3天的时间内,镇海已经千疮百孔,捍卫镇海水上安全已经刻不容缓。

27日,政府向太平轮船长下达命令:将太平轮自沉于江道。

于陈顺通而言,太平轮是他成长之路的见证,而今即将沉没,他自然痛苦万分。然而在国家大义面前从无自我,他未有一丝怨言,只有几个“要求”。


“太平轮”即将沉船之际,船长收到了陈顺通发来的电报。陈顺通要求沉船时船头指向他的家乡,在如此关键时刻,陈顺通忍痛割爱,心心念念的还是祖国。

提及当年的经历,人们依旧心生无限感慨:“在许多人的眷恋里,在许多人的悲叹里,在许多人的忿恨里,太平轮终于沉下去了。”

得知“太平轮”沉没的消息,陈顺通与妻子呆坐在上海的公寓内,脸上早已经挂满泪珠。“太平轮”与“源长轮”的沉没,是陈顺通的主动牺牲。

然而,日本人拖欠商船的使用日期和资产,对陈顺通及其船运公司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永远无法抹去。

与日本的租船合同到期后,陈顺通多次派遣相关人员前去沟通,日本人或置之不理,或语焉不详,毫无解决问题的态度。


抗日战争爆发后,航运市场十分繁荣,租船资金从原来的1.47美金上涨到7.5美金。也就是说,一艘3000吨的货船,每个月的租金可以达到万元以上。日本人迟迟不肯归还轮船,陈顺通的损失无法估量。

令人气愤的是,日本人不但拒绝归还船只,还对陈顺通威逼利诱。陈顺通的船公司势力根深蒂固,他本人同日本也有着众多的商贸往来。因此,日本人认为陈顺通是一个得力的助手。

日本特务曾经多次找陈顺通谈话,要求他与日本人合作。日本人言而无信,陈顺通原本十分愤怒,便果断拒绝合作要求。

日本政府厚颜无耻,竟然以“新太平轮”“顺丰轮”相威胁,他们说道:“只要与我们合作,我们帮你讨回顺丰、新太平两轮。”纵使如此,陈顺通依旧不为所动。


陈顺通的妻子戴芸香,虽为所谓的“妇道人家”,却也深明国仇家恨。他时常教育孩子们:“我家是伤在日本人手中的。”

陈顺通也对孩子们说:“如果有一天,我外出不能回来,其他没什么事情,就是不肯帮日本人做事情而遭不测。”

多年来,纵使日本人百般推诿,陈顺通却从未放弃找回“新太平轮”与“顺丰轮”:“为了抗战沉掉的源长轮、太平轮,我不可惜;但租给日本人的顺丰轮、新太平轮,我一定要把船和租金讨回来!”


1939年春天,陈顺通远渡日本,亲自来到大同公司,与对方就轮船归还时间进行谈判。陈顺通满怀希望,大同株式会社的负责人却说道:

“非常遗憾,那两轮于1938年8月22日,被大日本帝国军方依法捕获,所有权已经归属到了日本递信省,跟我们无关。而且我们的株式会社经营不善,濒临倒闭,也没法给您补偿。”

此时陈顺通的手中已经没有船只,船运公司只能暂时关闭。“新太平”与“顺丰”,是陈顺通与公司最后的精神支撑。


日本人短短一句话,就浇灭了陈顺通所有的希望。军方征用,陈顺通又如何以一介平民的身份找回?

没船、没钱,此时的陈顺通已经一无所有。他万分悲痛,回国后便大病一场。陈顺通意志坚定,重整心情后,他决定与日本斗争到底。自此,陈顺通便开启了漫长的索赔之路。

索赔之路漫漫
1945年,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得知此消息,陈顺通兴奋不已。他说道:“天终于亮了,我又要重振中威轮船公司。”


此后,陈顺通多方奔走,准备在香港订购船只、东山再起。陈顺通在抗战时期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伟大举动,感动了众多中国人。

同年,国民政府对陈顺通进行了表彰,他获得抗日战争二等功勋章,并成为对日索赔委员会负责人,负责对日索赔相关事务。陈顺通多次派遣代表前往日本大同公司进行交涉,索要自己的两艘船只,依旧石沉大海。

万般无奈之下,陈顺通通过朋友找到了美军司令麦克阿瑟,请求他帮忙寻找被日本军方征用的船只。然而美方反馈的消息,却最终击垮了陈顺通。



麦克阿瑟
陈顺通并不知道,早在1938年,“新太平轮”就在北海道附近触礁沉船,罪魁祸首并不是所谓的军方,而是大同公司自己。

此前陈顺通曾经向保险公司投保,大同竟然瞒着陈顺通,私吞了所有赔偿费用。至于另一艘船只“顺丰轮”,也已经在1944年在南海海域触雷沉没。陈顺通所有的信念轰然倒塌,此后便一病不起。

1949年11月,陈顺通在悲愤交加中离世。临死之前,他立下遗嘱,希望长子陈洽群继续向日本索赔船只赔偿款。陈洽群立下保证,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追讨日本人欠款,竟然持续了整整三代人。


1958年,肩负希望的陈洽群从上海迁往香港,注册中威轮船公司。不久后,他与日本大同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其赔偿父亲的两艘轮船。

大同公司依旧抵赖,以人事变动为由拒绝调查。与此同时,他们坚称轮船已经被日本军方征用,不断推卸责任。

此时的陈洽群意识到,通过国际间的沟通与喊话,无法解决实际问题。1961年,带着必胜的信念,陈洽群亲自前往日本。


经过多方协商,陈洽群最终拿到了大同公司开具的,“关于两轮被日本海军捕获”的复函。他携带相关证件,在日本的各个机构间反复奔走,却依旧无法找到具体负责机构。

陈洽群十分无奈,最终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同日本人战斗到底。1964年,陈洽群聘请专业律师,正式起诉日本政府。自此,陈洽群与日本的拉锯战开始。

1970年,东京地方法院开庭,正式受理陈洽群案件。审判刚刚开始,陈洽群等人便遇到了难题:身份证明。


那时陈洽群居住在香港,东京法院要求陈洽群提供与父亲陈顺通、母亲戴芸香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无法证明,起诉将被驳回。

这一证明需由中国政府开具,那时香港未曾回归,与大陆关系有些微妙,日本人认为中国政府不会出具证明。

显而易见,日本此举是为了让陈洽群等人知难而退,放弃起诉。令他们意外的是,陈洽群和母亲戴芸香讨回公道的决心,远比他们想象地更加坚定。


为了争取中国政府的支持,陈通顺的妻子戴芸香承诺:“如果索赔成功,我们将钱全部汇款到国内。”

得知事情来龙去脉,中国政府对此事颇为重视,周总理亲自下令:“中威”船诉讼案,发生在中日正常邦交之前,可按人民外交处理。

尽管多方共同努力,结果依旧不尽如人意。1974年,日本政府再次以“超过时效性”为由,宣判陈洽群败诉。


经过十几年的拉锯战,陈洽群已经心力交瘁,经济、身体都无法支持他继续上诉。1985年,陈洽群中风,彻底失去处理索赔事务的能力,并于7年后不幸逝世。

索赔的责任,在陈洽群中风之后,便传递到陈顺通孙子陈震、陈春兄弟手中。

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发布后,陈顺通案件获得在中国本土受理的权利。1988年,陈震、陈春正式向上海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陈家兄弟花费重金,请来香港、美国等权威律师,组建了60人的团队。


2007年,经过漫长的审理期限,上海法院正式宣判:被告日本公司支付陈震、陈春“新太平轮”“顺丰轮”租金、损失等29亿日元,折合人民币1.9亿元。

尽管判决已经下达,日本政府依旧不愿履行。

2010年,上海法院驳回日本被告的再审申请,要求日本立刻履行赔偿义务。2011年,陈家兄弟与日本株式会社多次协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日本依旧拒绝赔偿。

2014年,上海法院做出了执行正式生效的判决。法院庄严宣告:如果日本依旧不愿意履行赔偿义务,法院将依法扣押其船只。


4月,在浙江嵊泗马迹山港,中国依法对被执行人商船,三井株式会社的船舶“BAOSTEEL EMOTION”轮,实施扣押。

最终,三井株式会社只能选择履行自己的赔偿义务,共支付陈家兄弟29亿日元。24日,赔偿完毕后,中国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船只的扣押。

历时75年,三代人追求的正义,最终到来了。三代人的奋斗与坚守,继承的并不是钱,而是家族的使命,也是中华民族日益强大的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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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03
2014年,中国船王陈顺通家族经过祖孙三代人的坚守,终于成功获得对日索赔欠款20多亿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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