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柜货代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船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货代有货代的责任,船公司也有责任,发货人也有责任,收货人也有责任!前提是甩柜是不可避免的!咱们一条一条来分析!
1,如果那个点爆舱了,货代肯定是知道的,那么就应该提前把这个消息告诉发货人,以便及时调整,但是一般情况下货代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只要自己一说甩柜,发货人肯定就会考虑问问其他的货代,其他的肯定是说“保证不甩柜”,其实他根本100%保证不了!因为要甩大家都甩!
2,船公司在装船的时候首先选择的是指定货,其次才是CIF货,如果指定货装多了甚至装不下的时候,那CIF货肯定要甩的,甩一水那是小意思,有甩2,3个月的,甩哭你都没办法!因为船公司会有1万个理由解释他的甩柜原因!
3,发货人在发货的时候因该告诉货代,这票货很急,所以要安排最快的船,并且尽量安排直航船,这个时候就不要太斤斤计较那几十USD了,最重要的是货物安全到达目的港,但是很遗憾,往往我们的上帝们不是这么想的,更不是这么做的!
4,收货人既然这批货要的着急,那就应该早点通知发货人尽早安排,并且给到具体时间,但是一般收货人为了节省仓租和当地的堆存费用,往往是安排的“恰倒好处”,让他的供货能够顺利的配合和衔接!所以按正常计划的时间就是他当地的货正好在出售完的时候后面补充订的货正好到,或者是货刚好到的时候正好能赶上当地的销售旺季!殊不知,船公司不是他们家的,不听他指挥!
上述几条我想足够LZ明白是什么原因了吧,现在需要做的是多和你国外的客户沟通,顺便和这边的货代联系,要他从船公司那里拿甩柜证明!你把证明拿给你的客户看,不要把所有的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会压的你喘不过气来的!
还有就是,其实这个现象也是可以避免的,就是多和货代沟通,合作的也好,刚认识的也罢,多从他们那里了解信息,应该很准确的!不要看到货代就烦,等到用的时候又不知道该相信哪一家! 还有就是如果货赶的比较急,就和货代说,货物发的很急,千万不能甩柜!一般货代都可以和船公司申请不甩柜的,而且能做到这一点;除非他是纯粹的二手货代!再就是注意上面说的时间的协调!空运还好,时间短,一般不会出现什么差错!特别是海运,你想想,飘扬过海几十天,即使不甩柜万一遇到其他突发事件,一耽误也得几天吧,比如塞港啦,遇到罢工啦,等等,都有可能的!罗嗦了这么多,不知道能否帮的到LZ!同时也希望其他经常出口的朋友能够看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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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5

甩柜货代不承担责任,船东应该承担部分责任。

一、甩柜释义:

1、甩柜是在进出口、海运物流等行业非常流行的术语,在海运旺季,由于货量较大、舱位有限,船公司为保证船能满载,开始往往确认满载量120%以上的货能够按时运输。

2、一旦出现舱位不够,即海运界所谓的“爆舱”,船公司就会拒绝多余20%左右的那些运费较低、与其关系一般的托运人的货物装船,将这些货留滞到下一个或几个航次,而船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二、甩柜的影响:

1、甩柜的直接受害者是托运人、货主和货代,他们可能因此导致交货延期,二次报关或商检,甚至失去各自的客户。

2、甩柜现象的出现归根到底就是利益的问题,是船公司为了追求其利润的最大化造成的,然而,船公司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却把“服务”二字抛诸脑后,这样的结果就是招致托运人的骂声一片,而船公司最终甩掉的是企业自身的信誉和长远利益。

三、船东的概念:

船东是指《船舶所有权证书》的合法持有人,也即是合法拥有船舶主权的人,有时也可以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一个公司或者是一个集团公司。有时在业界取得船舶光租权的合法企业也被公认认为是船东。

四、船东的分类方式:

1、大型航运企业业,定义为总资产介于100-50亿,自有船舶总吨位介于600-1000万吨之间,国内的典型代表公司为:长航集团(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2、中型航运企业,定义为总资产介于5-50亿,自有船舶总吨位介于60万吨-600万吨。我国典型的航运公司: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河北运洋运输股分有限公司、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海昌油运有限公司。

3、小型航运企业,定义为总资产小于10亿,自有船舶总吨位小于60万吨。国内典型代表公司: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珠海新世纪航运有限公司、上海友好航运有限公 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

五、应对措施:

1、仔细研读租船合同。租船合同订立以后,仔细研读合同条款,理清各方的关系(注:本公司将船舶TCT进来后以程租方式转租出去),航次期租合同里的租家,船东及BROKER,期租合同中的租家,船东及BROKER,理清各方的责任和权限,作为租船人在此合同中的地位,义务,责任及权限,分析各条款之利弊,形成整体航次操作概念。

2、向船长发航次指示GENERAL INSTRUCTION。向船长发航指示,告知航次期租合同相关条款,交还船时间地点,并通知船长下航次任务,告知该船长需配合租家在此航次的履行中的责任和义务,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该航次的NOR递交,B/L签发的规定,要求船长每天报告船舶动态,并递交船舶抵港离港报告,如果船舶在交船后马上就抵装港,则需要求船长报告预计的船舶积载计划PRE-STOWAGE PLAN及预计最大的载货量LOADABLE QTTY,即要求船长宣载DECLARATION。

3、委托气导。委托一家倾向于自己的气导公司也是航次履行重要的一步,报告航行途中天气情况,分析航次耗油及航速,气导报告是以后若产生BUNKER OVER CONSUMPTION,及验证船舶航速是否属实的一个重要依据。

4、交船。如果在TCT合同里没有规定DEL/REDLY SURVEY,则均以船长的船舶为依据,如果在合同里规定交还船的检验,则先委托检验公司,以检验公司出的检验报告为依据。交船时最重要的是要注意交船的燃油数量,交船时间,交船地点,交船时船舶状态是否符合租约规定,这些都是履行TCT合同重要的依据,因为燃油的数量决定了履行此航次的加油数量,作为一个航次期租,装港卸港均已确定,所需的航次时间也能计算出来,而船舶每天的耗油也基本上是较稳定这样就能计算航次的加油数量,进一步在哪里加油,可依据航线来定;另外交船时间是计算租金的最大依据,合同里规定第一期租金在交船后的X工作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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