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能够保证承租人的权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租赁纠纷下发了通知,实施了市场租赁公司和物业服务公司的行为准则,分别提出了三种保护房客和住房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方式,提出建立租赁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专门的租赁纠纷调解小组,要求有关部门及时受理房屋租赁投诉,尤其是对于有大量投诉的问题,有必要做好住房权人和房客的登记和情感安慰,并做好后续纠纷解决工作。
对于经营困难的房屋租赁公司,必须及时向总部报告,寻求自救渠道,特别是涉及“租赁”业务的自救渠道,应当与金融借贷机构积极协商,找到解决方案,租户信贷和贷款,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承租人权益的损害,关于房地产服务公司的行为,通知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行为规范,包括规定所有房地产服务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采取限水,断电,节气等措施。
与已经存在的房屋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时要求所有物业服务公司及时协助涉及房屋租赁纠纷的地区房屋建设部门,领地街道和房屋租赁公司解决房屋租赁纠纷。除了规范房屋租赁公司,物业服务公司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为了保护租赁房屋权利人和房客的权利,调解指南还提供了三种保护其权利的方法。
其中租户可以选择自己的代表或指派代表,与房屋租赁公司谈判达成和解,或双方都可以共同向租赁房屋所在的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如果协商多次失败,他们可以联系相关的市政和地区职能部门,并通过12345热线进行租赁,以报告房屋所在的城镇,或拨打12315热线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最后如果上述方法未能在双方之间达成和解,则调解指南建议司法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