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加班应该还是不应该?有标准吗?

如题所述

你觉得加班应该还是不应该?有标准吗?


先纠正一下你提的问题存在的问题,不然容易引起人的误解,你的问题应该是: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单位要求正点上下班,拒绝加班合适吗?如果按照你的问题可理解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加班,这样做合适吗?作为一个当过7年办公室主任,分管过13年办公室的负责人试着来回答你真实意图的问题。首先从党和国家相关文件和要求来看,要坚决杜绝“5+2”、“白加黑”的工作方式,给工作人员减负。但实际做起来。

可以说是难上加难,面对上级部门的责任层层落实,名目繁多的各类检查,严明时限的各类报表,有些工作是在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的,所以不加班能完成你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吗?如果完不成指责范围内的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启动追责机制完全可以给你定性为不作为或慢作为,你说有些工作该不该加班?

本人就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某年年三十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的一个统计表,要求当日报送本地区抗旱服务队抗旱应急设备需求情况统计表,明确规定了上报时限,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当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加班,及时报出了这份统计表和相关说明。最后的结果就是全市11个旗县区,只有4个旗县区进行了报表,当年水利部只为这4个旗县批复200万元的抗旱应急设备。其次,按时上下班是国家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

往大的方面说这些人员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往小了说是一个人基本素质的体现,我相信不管哪个单位,如果一个工作人员不按时上下班,领导们都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置之不理的。第三,从提出的问题看,你是把正常上下班与拒绝加班进行了对立。个人认为,在工作时内能完成的工作一定在工作时间里完成;如果有些工作可缓办或可办可不办的,可推迟到允许的工作时间去完成;对工作时间内确实无法完成而又急需办理的工作,就得辛苦辛苦加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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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06
我觉得加班到也不是不可以,只要你给出相应的一些报酬。毕竟每天的工作时间就是那么长,为什么要延长员工的加班时间。如果是员工的工作没有做完的话,你要求他加班是可以的。
第2个回答  2022-07-06
肯定是不应该的,如果一个月加几次班就比较合理。如果天天加班,那就是不应该的。
第3个回答  2022-07-06
应当视情况而定,如果真的要加班,应当制定规范的标准。只要自己与团队对目标理解一致,是很容易判断自己经历的加班,是“救急”还是“救穷”的,我觉得救穷的加班应当拒绝,救急的加班可以接受。
就是有明确的“急”,这个急可能是年底赶进度,可能是为了比竞争对手更早投放市场,可能是临时客户有特别的要求,多种多样,但共同点是有计划,有可描述的(甚至可量化的)“急”。因为有计划,所以这样的加班会有一个特点,就是你能预期到加班何时会结束。
第4个回答  2022-07-06
如果是自己本职工作没有做完的话,就是应该加班的,如果工作已经做完了,但是还要求加班的话,这是不应该的;有标准,只要自己的工作没有完成,那么就必须要加班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如果工作已经干完了,就不需要加班了,可以准时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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