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吃饭无故被打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卡车司机)在饭店吃饭,当时是请朋友一起。他们还没有来我等他们。
然后旁边桌子有一群人在那里喝酒,估计是喝得有点高。 说话不太好听。

我就看了他们一眼。 他们可能觉得我看一下对他们不尊重。 冲过来就是一顿乱打。 我得头部被缝了11针。

我和那群人不认识,没有任何过节。 现在那群人已经在派出所。

现在我想要求赔偿人民币:3万。 有朋友帮助维权吗?

(头部是人体最重要的部分,我都不知道会不会给我留下什么后遗症。以后车还怎么开啊?)

首先,那帮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你的人身侵权,你可以要求他们民事赔偿!

其次,消费者在饭店就餐,饭店就应当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饭店没有履行保护消费者财产安全的义务,就应当对消费者的损失进行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特定经营场所从事活动,经营者有责任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一种法定的保护义务。
由于被打,手机被抢劫是另有其人,因此应当由实际侵权者对您承担直接侵权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过在找实际侵权人索赔没法实现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饭店依照过错程度进行赔偿,饭店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再向实际侵权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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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31
你可以对你的伤情进行鉴定,如果构成轻伤,那么打你的人要负刑事责任的。
如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轻伤案件是可以调解的。
你可以要求他们对你人身损害赔偿,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赔护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当然,具体数额并不能按你说的来确定,而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的。
比如医疗费用等是要看具体的单据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2-31
朋友,你可以有两个维权方向:一,那帮人打了你,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就看你伤害的程度了。对你的人身侵权,你可以要求他们民事赔偿!你是人身受到伤害,已经有资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试一试,有时候精神损害赔偿会高得过。二,饭店在他的管理范围内也有责任,你可以追究饭店的过错范围内的过错责任,说白了,也要求饭店赔偿。
第3个回答  2009-12-31
1.医院的伤残证明
2.检查、治疗费用的发票,提出误工费、精神补偿等
3.以后吃饭别乱看别人
第4个回答  2009-12-31
先看伤情,做个鉴定,再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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