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从别人手里面接过来一个门面没几天,交了28000的转让费,房租1300,合同签了两年,期间如果到期续租,在和别人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现在老板突然提出,如果两年后到期,我要再交给她1至2万的转让费才能续,如果要转让,也要给她1至2万的好处费,请问这种合理么?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