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问题!携带凶器抢夺就算是抢劫罪吗?

比如甲在外面想吃自带的苹果,没刀削皮,就找到杂货店想买水果刀。售货员把刀拿出来给甲看后,甲突然发现自己没带钱,甲一冲动没付钱就迅速抓走水果刀逃跑。请问水果刀算凶器吗?甲抓走水果刀并携带刀子逃跑算抢劫罪吗?

本案应当依据具体案情作出具体分析。
新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应定为抢劫罪,也就是说抢夺犯罪由于具备了“携带凶器”这一法定条件,具有对被抢夺者的人身构成潜在威胁的特殊性,便转化为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的抢劫罪。因而从实质上看,“携带凶器抢夺”按抢劫罪处罚是一种法律推定,即推定行为者有使用暴力的可能性。
对“携带凶器进行抢夺”的理解最核心的部分在于对“携带凶器”的把握,刑法条文中并没有对其进行具体阐述。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在《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六条中对“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进行了解释,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行为人在抢夺时显示或暗示自己携带的凶器的行为实质上属于以行为上的胁迫方式进行抢劫,应当直接适用第二百六十三条(即“一般”抢劫罪)的规定,而无引用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规定的必要。从立法本意上看,“携带凶器抢夺”既然单独成款,应是基于“携带凶器”本身的潜在危险性,并无其它附属含义。从《解释》的字面来进行分析,也是倾向于“不需要显示凶器或者暗示携带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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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12
我认为首先甲拿着水果刀就跑这是很明显的抢夺而不是抢劫,携带凶器抢夺就算是抢劫罪这里的凶器是必须能够随时都能拿出来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或者威胁的凶器,如果一个人吧凶器放在包好的被子里面,被子还用绳子捆起来了,这个时候就不算携带凶器抢夺算抢劫罪里面的携带凶器了,还有在这种情况下:两个人一起走,甲人拿了一把刀放在另外一个人乙身上,对乙说 你跟着我一起走,然后甲抢夺了一个人的东西,这个时候虽然刀不在甲身上,但是是在与其同行的乙身上,在这个时候也应该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
第2个回答  2010-07-12
应属于抢夺,但是如果在抢夺过程中使用暴力,那么就转化为抢劫犯罪了。
第3个回答  2019-09-25
如果甲没有利用从超市拿走的水果刀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其价值达到一定数额且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可能构成盗窃罪或者抢夺罪,否则不构成任何犯罪。实施了其他犯罪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罪名,要分年龄段:
假设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构成什么罪名就是什么罪名:如利用该水果刀抢夺他人财物的可能构成抢劫罪,利用该水果刀实施性侵犯的可能构成强奸罪或者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利用该水果刀致人轻伤以上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利用该水果刀非法剥夺特定人群的生命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利用该水果刀剥夺不特定人群的生命或者剥夺特定人群的生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利用该水果刀为达到一定目的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可能构成绑架罪等。
假设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利用该水果刀实施性侵犯的可能构成强奸罪,利用该水果刀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利用该水果刀剥夺特定人群的生命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利用该水果刀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犯罪。
假设未满十四周岁:不构成任何犯罪
第4个回答  2010-07-12
水果刀也有大小的,只要足以严重伤害他人身体,就算是凶器。比如含有艾滋病人体液的注射器,装满开水的暖瓶,都是凶器。但你说的情况不算。因为水果刀不是你携带的,是从店里拿的,你拿走东西时也不一定就是抢夺,也可能是盗窃。这个取决于售货员看到你没有。
至于你拿走水果刀之后,又去抢夺他人东西,那就算是抢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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