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杀案,死者的遗物是不是一定要等法院判决后才能还给死者家属。法律上有没有时间规定

如题所述

  《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处理问题的通知》‍七、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遗物应当登记、拍照和妥善保存。找到被害人近亲属的,应当将遗物发还被害人近亲属。在规定期限内找不到被害人近亲属的,应当将有价值的遗物交由拍卖部门拍卖。拍卖所得用于支付遗体存放和火化费用。无价值的遗物,可以和遗体一并处理。
按照上述规定,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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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2
法律没有规定。
如果死者遗物是作为案件的证据,那么久要等法院判决并生效之后才能领取。
如果死者遗物没有作为证据使用,则随时都可以领取
第2个回答  2013-11-21
你好:
1、一般是由其直系亲属领取,如果是有需要非直系亲属领取的一般要由直系亲属的委托书方能代替领取。
2、你是其男朋友,但没有结婚证可不能算为亲属系列,不能领取。
3、你不能代为领取,可能是相关部门还有事益要向死者家属交代,所以不让你领取,以防今后发生纠纷。
4、一般也可以由其男朋友领取,但你与死者男女朋友的关系没有法律及相关人员的证实,所以办案单位不敢让你领取。
5、你可以向办案单位要求领取,看办案单位的意见如何,有的办案单位是可以领取的,但是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不同,他们可以让作为男朋友们的你领取,也可以不让你领取,如果让你领取的那么你就要写一张领条,并写明你与死者的男女朋友关系。
6、如果你去办案单位,其不让你领取而你又一定要领取的话,那么你就找其死都家属要一个需你代为领取死者遗物的委托书,这样你拿着委托书就可以领取了。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第3个回答  2013-11-21
你好
《关于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处理问题的通知》‍中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但是,参照刑诉法第143条的规定,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退还;与案件有关的,只能是在判决中作出处理,并在生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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