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8-12-03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
由于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无需履行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且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为避免无谓纷争,可以事先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
因此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与公司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证明,可参阅《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如下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