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3、经济性裁员。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5、 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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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2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订)》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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