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责,已经赔付完毕,我自己买的意外险还能再次赔付吗?

如题所述

一、可以再次赔付
因为在交通事故中你是受害方,对方全责,需要对你进行一些赔偿,这是他的责任。而你购买的意外险是你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和对方没有关系,意外险顾名思义就是在你发生意外的时候要对你进行一些赔偿,交通事故也属于意外,当然能再次申请赔付。被保险人是已经从第三者索取到了一些保险金,所以保险公司在赔偿保险金的时候会相应的扣除被保险人从第三方所得的赔偿金额,可以赔偿个人自费的部分。这是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被保险人不必以犹豫,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的要求。

二、法律也规定可以再次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购买了保险之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并且当事人也可以向第三方索取赔偿,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时候,可以把这部分的金额扣除,保险公司会赔付个人所承担的费用。保险公司的赔偿和第三方的赔偿并不冲突,所以被保险人既可以向对方索取赔偿,也能向保险公司再次发起赔付申请。

三、总结
如果购买了意外险,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去勘察一下。保险公司可以代替你向对方索取赔偿,并且在对方赔偿之后,也会补足剩余的部分。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被保险人可以向双方都索取赔偿,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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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02
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责,且已赔付完毕,己方的意外保险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内的,可以再次赔付。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所以对方全责保险公司是可以只赔偿个人自费部分。
第2个回答  2021-10-02
可以在赔付的啊,对方的全责赔付的是他的保险,你自己买的保险还是可以赔付的,只要提供资料就好。
第3个回答  2021-10-02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对方的全责已经赔付完毕,如果你自己买的还有意外险,当然可以再次赔付。
第4个回答  2021-10-02
理论上说是不可以的,因为事故就是事故,有人赔偿了,他赔偿以后应该是要你的发票,你自己报意外险也需要发票,所以是冲突的,如果他没有跟你要发票,你可以试一试,但是你不能说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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