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责,已经赔付完毕,我自己买的意外险还能再次赔付吗?

如题所述

有些部分是可以再理赔的,但是有些部分只能是赔偿一次,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项目,只赔偿一次。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等是可以再次向保险公司索赔的。
意外保险,也称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保险是指投保人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承诺于被保险人,在遭遇特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身体受到伤害而造成残废或死亡时,给付保险金的行为或合同。这里的身体是指被保险人的自然躯体,不包括假肢、假牙、假眼等人工安置的非天然部分。
这里所指的造成被保险人意外伤害的灾害事故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如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属于伤害保险的范围。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
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以上四要素对构成意外伤害缺一不可,对认定伤害保险事故时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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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17

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可能并不是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是由于对方开车不注意才会发生交通事故。那这种交通事故就是对方的全责,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对伤者进行赔付。那这种情况下,自己买的意外险还能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吗?

    一、可以再次赔付

因为在交通事故中你是受害方,对方全责,需要对你进行一些赔偿,这是他的责任。而你购买的意外险是你和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和对方没有关系,意外险顾名思义就是在你发生意外的时候要对你进行一些赔偿,交通事故也属于意外,当然能再次申请赔付。被保险人是已经从第三者索取到了一些保险金,所以保险公司在赔偿保险金的时候会相应的扣除被保险人从第三方所得的赔偿金额,可以赔偿个人自费的部分。这是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被保险人不必以犹豫,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赔付的要求。

    二、法律也规定可以再次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在购买了保险之后,保险公司有义务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并且当事人也可以向第三方索取赔偿,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时候,可以把这部分的金额扣除,保险公司会赔付个人所承担的费用。保险公司的赔偿和第三方的赔偿并不冲突,所以被保险人既可以向对方索取赔偿,也能向保险公司再次发起赔付申请。

    三、总结

如果购买了意外险,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派工作人员到现场去勘察一下。保险公司可以代替你向对方索取赔偿,并且在对方赔偿之后,也会补足剩余的部分。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被保险人可以向双方都索取赔偿,来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

第2个回答  2021-08-18
自己买的意外险还是能够再次赔付的,只要是在有效期之内发生的一些交通事故都是可以赔偿的。
第3个回答  2021-08-18
可以。只要对方允许的情况下。那么都可以得到相应的赔付。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赔付的。
第4个回答  2021-08-18
当然可以。因为这两种保险是不一样的险种,一点都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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