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上使用:“精品”二字,违反新广告法吗?

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广告法,在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现在我的包装上有“精品***”字样,请问这样可以判定为违反广告法吗?上述(三)中的“等”到底都是哪些字眼?

不违法的,法律目前没有明确说明包装不能使用‘’精品‘’二字!

产品包装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2-20
精品的定义 是什么标准 有么 我平时吃一块钱的方便面 突然一块钱的方便面打了个精品广告 实际上是一块二的 其他品牌方便面的标准 这不符合常理么 我有钱 吃两块五的 根本就不把一块钱标准的方便面放在眼里 你就算 超级品 我也不看好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0
你没有领会法律精神。禁止使用国家级,是因为不能利用国家权威机构来打广告,禁止最高最佳是因为可能涉及虚假宣传。
你说的精品,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产品分精品(如精加工、精包装)和非精品(如粗加工、散装),那使用精品是为了区分产品类型,不违法。如果产品就一个档次,那使用精品涉嫌误导消费者和虚假宣传,可能违法。
最好咨询下法律工作者。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8-31
不违反,如果一个精品字样都不能写,整个包装空白就不违法吗?
第4个回答  2015-08-31
违反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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