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工作上犯错了需要承担责任么?

如题所述

员工在职场上工作,既可以享受相应的权利,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个责任,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工作任务上的职责。

所谓工作任务上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2,按照本人工作岗位的相关职责,承担相应的职责。

3,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2,工作上一旦出错,需要承担的责任。

当一个人在职场上工作犯错以后,他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来说,当他在工作上犯错以后,需要承担以下几方面责任:

1,工作不利,需要接受相应的考核。

2,工作出错以后,有关部门会对犯错误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3,当员工与工作上犯错以后,需要弥补工作上的错误,造成相关工作任务。

因此,员工在工作上犯错以后,肯定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至于具体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内容各有不同:

1,有关方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有关部门对犯错误的员工进行考核,比如扣奖金。

3,有关部门对犯错误的员工进行处分。

4,如果犯错误的员工所犯的错误比较严重,甚至可能被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一个人在职场上一旦犯错,他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比较大的……因此我们在职场上工作,必须小心谨慎,力求把工作做好,这样才能获得肯定和嘉奖,让自己获利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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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9
员工因为本身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员工工作中因为本身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何赔偿,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依法指定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且该约定和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基本公平的,可以从其规定。对于员工的过错,用人单位管理和教育或多或少存在缺失,出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和公平原则,司法实践中,一般由员工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30%左右赔偿,最多不超过50%。且每月工资扣除额度不超过3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扩展资料扣员工工资的各种情形:1、代扣工资情形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扣工资赔偿损失情形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3、法定扣工资情形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2个回答  2022-06-29
员工因为本身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员工工作中因为本身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何赔偿,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依法指定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且该约定和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基本公平的,可以从其规定。对于员工的过错,用人单位管理和教育或多或少存在缺失,出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和公平原则,司法实践中,一般由员工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30%左右赔偿,最多不超过50%。且每月工资扣除额度不超过3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扩展资料扣员工工资的各种情形:1、代扣工资情形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扣工资赔偿损失情形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3、法定扣工资情形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3个回答  2022-06-29
员工因为本身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员工工作中因为本身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何赔偿,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依法指定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且该约定和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基本公平的,可以从其规定。对于员工的过错,用人单位管理和教育或多或少存在缺失,出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和公平原则,司法实践中,一般由员工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30%左右赔偿,最多不超过50%。且每月工资扣除额度不超过3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扩展资料扣员工工资的各种情形:1、代扣工资情形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扣工资赔偿损失情形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3、法定扣工资情形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4个回答  2022-06-28
员工因为本身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应当予以适当赔偿。员工工作中因为本身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何赔偿,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用人单位依法指定的规章制度有规定的,且该约定和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基本公平的,可以从其规定。对于员工的过错,用人单位管理和教育或多或少存在缺失,出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和公平原则,司法实践中,一般由员工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30%左右赔偿,最多不超过50%。且每月工资扣除额度不超过3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扩展资料扣员工工资的各种情形:1、代扣工资情形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扣工资赔偿损失情形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3、法定扣工资情形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假等原因相应减发工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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